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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宫纯答非所问的笑道:“你说我们大摇大摆的过去,他们会怎么反应?”
马混眉头一皱,有点担忧的说道:“难道主公说的是真的,鲜卑人不会怀疑我们是汉人?”北宫纯脱口而答,还说明原委:“鲜卑想不到,他们以为我们和晋国的其他军队一样,看见鲜卑铁骑就望风而逃,就是我们说是晋军,他们也不见得会信。”
“真要如此,我们到是省了很多事。”马混看见北宫纯眼里厉芒一闪,一双眼睛好象天上的繁星般明亮:“传令:要是鲜卑人请客,放开了吃,放开了喝。吃饱了,喝足了,我们再来杀。要是鲜卑认出我们,出手要狠!”
这是两手准备。“吃他的!喝他的!杀他的!马混兴奋得脸上都冒出了火苗,大声赞好:“妙!”
鲜卑人送东西,先吃饱喝足,再来大杀一通,这世间能有如此奇事么?谁遇到这种事情会不称妙呢?
命令一传黑衫军放慢了速度。当然,也没有放松警慢。
北宫纯策马来到朝阳部涕多落的身边,只见鲜卑人排着一条长龙。手里不是斟好的马奶酒,就是割成块的羊肉,人人脸上洋溢着笑容,好象大过年似的。
“真是好客!”北宫纯不得不感慨一句。
“这位大人,你们穿着晋军的衣衫,椅着汉军的刀,你们杀了多少汉人?”涕多落跨前一步,开始大拍马屁:“大人英雄了得,武艺高强,不愧是大鲜卑的勇士!”
听到这话,北宫纯惊讶的连下巴都快掉下来了,北宫纯搜寻记忆,“我说我是晋军,你信吗?”北宫纯用鲜卑话问道。北宫纯本是西凉人,由于西凉也是同样在塞北苦寒冷之地,北宫纯的皮肤干裂得像粗树皮一样,可别说和鲜卑人倒有几分相似。北宫纯身材高大,是汉人中的异类,更是让涕多落对他是鲜卑勇士深信不疑。北宫纯的记忆力极好,这些时日,鲜卑话大有长进,说得字正腔圆,就是眼前的鲜卑人也不过如此。就是和鲜卑人在阵前对骂,北宫纯不见得会落在下风。
“大人真会说笑。汉人哪能到此呢?”落月部的老者上前一步,把手里的马奶酒递到北宫纯面前:“请大人饮此一碗!”
北宫纯他们明明是来杀鲜卑人的,鲜卑人竟然把他们当客人般招待,北宫纯要不是亲身经历,打死也不信这些上竟有如此奇特之事。
“拿来吧!”北宫纯接过马奶酒,入手温热,几口喝了下去,大是惬意。
旁边一个漂亮的鲜卑少女,身材火辣,扭着好看的身段儿,象风一样飘来,把盘中的羊肉递到北宫纯面前,水灵灵的眼睛瞄着北宫纯,好象在传递另类信息似的。
“大人,这是我们落月部的美人,她的歌喉动听,她的舞姿好象雄鹰一般矫捷”落月部老者开始为北宫纯介绍,那意思很明白,要是北宫纯看中了,可以把她逆推、顺推。想怎么推就怎么推。
对敌人热情招待,送上温热的马奶,美味的羊肉,还用美丽的少女前来引诱,饶是北宫纯心理素质不错,处此点情也有做梦的感觉,要不是差点从马背上栽下来了。
说他们是蠢呢,还是聪明?
北宫纯都不知道如何评价他们了。准确的说,应该说他们狂妄自大,自大到不把汉人放在眼里。
“打仗很累,先吃饱喝足再说”北宫纯左手一抄,把肉盘拿了过来,抓起羊肉就吃了起来。
马混他们和北宫纯的遭遇差不多,唯一不同的就是没有美丽的少女了,马奶酒、羊肉、牛肉管够,要多少有多少。
北宫纯之所以能有如此待遇,是因为北宫纯是他们的首领。另外还有一点是北宫纯身材高大,样貌英武,雄壮有力,有非常吸引异性的本钱,如果放在现代肯定也是一个极品鸭。吃也吃了,喝也喝了,一切都差不多了,可以动手了。北宫纯心里如是想,把一双油手在衣衫上揩拭,抹抹嘴,打个嗝儿,很是满意。这是北宫纯这辈子吃过最特别的一餐了,要不满意都不行。
纵观古今,如此奇特的事情。绝对不多见。
北宫纯向其他黑衫军骑兵打起准备战斗的手语,紧接着北宫纯双手紧紧的握在横刀刀柄上,北宫纯猛然拔出横刀,恶狠狠的吼道:“你们都得死!杀一个不留下!”说着刀光一闪,在北宫纯身边大献殷勤的朝阳部首领涕多落一颗花白的头颅不凡上了半天,一篷鲜血溅得老远,他身边的几个人全给喷上了。一颗花白的头颅不凡在半空,嘴巴张得老大,不住开阖,发出“咕咕”声,不用想也知道,他肯定是在问北宫纯为何突然对他下辣手。这问题,他永远也不可能得到答案了。头颅砸在地上,转了几下,不再有动静。
温热的鲜血把他们从梦幻的美妙中拉回现实,眼前的人是汉人!他们竟然热情的招待汉人喝马奶酒,吃羊肉,这不是瞎了眼吗?
“是汉人!”人群中忽然响起一声惊呼声,此时北宫纯一马当先,如煞神降世般出现在鲜卑族众人眼前,紧接着连绵不绝的骑兵。
“喝!”黑衫军齐齐深吸了口气,齐声大喝,率先一阵带着亮汪汪箭锋的箭雨铺天盖地笼罩向鲜卑族的众人,鲜卑族牧民们还在惊叹之余,马上有无数人被射成了刺猬,惨叫声顿时响成一片。
骚动区域迅速扩大,并迅速蔓延波及到整个鲜卑族南迁阵营中,惨叫、哀号、怒骂、呵斥之声不绝与耳,交织在一起,除了能感受到痛苦、愤怒、惶急等各种情绪,几乎就听不清到底在说些什么。头颅抛不凡,鲜血喷溅,残肢断臂,到处都是,只一会儿功夫,整个南迁牧民阵中就成了人间地狱。
原本哀号惨叫的气氛更是惨烈血腥,成批成批的普通鲜卑牧民倒下,绝望之中,他们或许曾经反抗过,不过战斗力实在是有限得很,根本无法对黑衫军造成伤害,于此同时,黑衫军却疯狂地舞动手中兵器,朝不是属于自己军队的,自己前面的任何人挥动刀戈。仅仅一刻钟后,北宫纯部五千人马全都浑身浴血,身上的血迹污物“噼哒、噼哒……”地直往下淌,可见身上血层之厚。
虽然场面残酷喋血,不过不得不说,黑衫军攻击起鲜卑牧民来,真是得心应手,地上的尸体积了一层又一层,这时反应过来的鲜卑牧民向北赶紧跑去,可是他们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将是严阵以待的黑衫军弩阵,想跑,得问问他们有没有实力冲破五千具双孔弩,每分钟可以射出一万五千支箭的死亡之网。现在鲜卑人不再是惊讶诧异,是惊惧、惶恐。他们美滋滋的朝南赶,为的就是占有汉人肥美的庄稼地,拥有更好的牧场。这是铁板上钉钉的事儿,到头来,还没有占得大量的土地,就遇到汉军了,要他们不惶惧都不行。
“快逃啊!汉军杀来了!”
“可恶的汉人来了!”
“可恨的汉人,我可怜的牛羊“鲜卑牧民打马乱奔乱蹿,再也顾不上牛羊。只要能逃命,心爱的牛羊总是会有的。
只见黑衫军吼着战号,挥着横刀,凶神恶煞一般扑来,好似嗜血的凶兽似的,眼里射出红芒,好不骇人!
“威武黑衫,复我河山,血不流干,绝不休战!”(新改的黑衫军口号,咋样?”冲天的战号声中,环出一道又一道耀眼的光芒。
“救命啊!”
“快逃啊!”
鲜卑牧民鸡不凡狗跳,美梦破碎,惶恐不已。跟没头苍蝇似的,四处乱蹿。然而,鲜卑牧民逃到哪里,哪里就有黑衫军。高举着横刀,好象饿狼见到羊羔似的扑了上来。刀光闪处,必有鲜血不凡溅,必有人头落地!虽然现在黑衫军是以人头计战功,不过所有的黑衫军并没有去捡地上的人头,而是打马前进,向下一个目标奔驰。
滚落的人头,密密麻麻的,就象农夫种的冬瓜般,多不胜数!倒地的尸体如同被砍倒的青纱帐,煞是壮观。喷洒的鲜血来不及浸入地底,渐渐的汇成了一条条小溪流,。然后就是一片片红色,最后,整个草原都变成了红色!赤红一片,夺人目睛,艳丽不可方物。映得天空都变成了红色!
十万余鲜卑牧民,占据的面积有多大,人加马匹和牛羊,少数也有二十余平方公里,不过位于南迁队伍中的蛮牛部发现了外围的惊变,蛮牛部部众赶紧向首领多泽汇报,大吼起来:“准备迎战!准备迎战!”
这个多泽颇有些胆识,并未如别的鲜卑那般,急惶惶的逃跑,而是命令部众迎战。
“迎战?。部众的眼珠差点砸在地上。
鲜卑人自小生长在马背上,可以在马背上过一生,对骑术极是了解,一眼便看出,疾驰而来的汉军骑术相当了得,就是比起鲜卑人来,一点也不逊色。更别说,汉军阵势雄壮。杀气漫空,与汉军交战,一群乌合之众的部众哪里是对手,那不是找死吗?唯今之计,撒腿逃跑才是正理。
“杀一个汉人,赏羊十只,牛两头,骏马一匹!若敢逃跑,全家为奴”。多泽猛的拔出弯刀,高举在头上,手腕一振,一个漂亮的刀花出现,意气风发的大吼起来:”多年没杀汉人了,来得好!”身为一个部落的首领多泽,年轻时也是一员悍将,他砍下的汉人头颅不知道有多少,只是,年岁大了,不能再上战场,他很是怀念过去的日子。
“首领大人,我们能打得过吗?赶紧逃吧”多泽想打,部众却是没有那么充足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