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完结待到天地寿尽,日月命绝。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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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娇娇上了他的双眸,想起了更多的事。
少年离渊渐渐爱上了白衣,渐渐身上沾染上了佛家的焚香,渐渐开始学会斟酌利弊,唯独在面她时,干净的仍像最初个什么都没有的少年。
少年的离渊样的纯粹又温柔,似夜半春风拂落月『色』,带下了半分不染尘埃的赤忱。
破例这种事,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宁娇娇带着少年离渊游玩,时的她本『性』跳脱,与其说引领离渊,倒不如说少年在照顾着她。
两于间肆意游走,路遇不平之事便会出手,最大的一次甚至解决了一个作恶许久的上古魔族分身。时的宁娇娇手上还拿着离渊为她买来的灯火。
这才“仙临灯会”的最初源头。
而在不第几次偷偷突破禁制带离渊下凡时,宁娇娇顺手帮他取了个名字。
“仲,中,位在其中者为君。而玉有五德,亦凡间君子的表率,唔,你在凡间时,就叫仲献玉吧。”一袭白衣的圣君说,“本名有仙魂在世间最大的束缚,轻易不亲口交付于,外出行走还取个假名更为妥当。”
时的离渊默念了几遍这个名字,乖巧地点头:“这个名字很好听,谢谢小花仙,我记下了。”
……
谁想到呢,兜兜转转到了最后,即便误饮了执妄散,他竟还将“仲献玉”三个字记得最清晰。
原来从小花仙一世的初相逢开始,“仲献玉”三个字就根本不什么随口胡诌的名字,而她赠予他在这世上最后的印记。
一日离渊的消散仿佛一柄小刀,破开了宁娇娇蒙在情感上的层若有若无的隔阂,她如今心中有万物红尘,有山河九天,还有……
还有个纠缠许久的。
她孤身在间徘徊百年,许久未曾关注九重天和天外天的事了。
听着世反反复复地排着几处戏,甚至无聊时,还曾亲自动手写了几个故事,居然引得高朋满座。
宁娇娇在戏楼里没呆多久便出来了,连茶点都未曾吃完。口路过一个小乞儿,年纪不大的样子,宁娇娇顺手便将方才带出来的茶点给了小乞儿,方感动得几乎要落泪,脏兮兮的脸颊上全泥尘,唯独一双眼睛算得上明亮。见此宁娇娇心中忽有感,她索『性』让将带到了屋檐下,又让她快些将东西吃掉。
要吃不掉,光凭这小乞儿,护不住这点吃食的。
“你打算——”
“娇娇。”
一身粉裙的少女先僵硬了两秒后才直起身,蓦然回眸,原本有些空的目光在落到清冽如雪的白衣公子身上时,忽得有了神采,一旁的小乞儿无法形容这种感觉,只觉得一瞬间,好像夜晚都变得明亮。
原来的有得这般好看啊,名为小鱼儿的乞儿心想。
“你呀。”宁娇娇弯起眉眼,回身和小乞儿挥了挥手,而后又看向了白衣公子,“终于来啦——我就道,你还会来的。”
你还会来,而不你回来了。
离渊同样在看她,又或者说,这他发现自得以涅盘后的第一件、最想做的一件事。
他看着双漂亮的眼眸,在这里曾经倒映着间的万家灯火,而现在又唯独他占据了最亮的盏。
一如曾经年少时抬眸一瞥,从此生生世世将一刻入心间,唯你惊鸿。
一看见她时,离渊就了,如冰雪消融,晴空初霁,不顾身后草木山河,不顾体内尚未平息的喧嚣,不顾任何天地间若有若无的束缚——
这一次他仍选择向她而去。
从始至终。
白衣公子走到了宁娇娇的伞前,声线温润,如丝丝缕缕的春风拂过,一如当年间初遇。
“在下仲献玉,表字离渊。”他敛起眉目,唯独只将一印在眼底,长长的睫羽都噙着温柔,微微俯身,“不否有幸,以与姑娘作伴,再游一遭?”
离渊没有将话说全,他确,面一明白。
散漫的细雪纷纷扬扬,落在地上时带起了白雾似的痕迹,顷刻消散,浩渺如烟云,竟无端在间弄出了几分仙境的味道。
天高水阔,红尘路远,众生纷扰又寥寥,愿与我再走一遭?
身后戏园子里哄热闹的声音,咿咿呀呀的唱曲中夹杂着叫好声,宁娇娇再没回头,她微微上前,将手中的伞举高,无需多说一字,离渊默契地接过了柄白伞撑在了两的头顶,宁娇娇没忍住,低头自了一下,抬眸时故作漫不经心道:“仲献玉?离渊?你怎么这么多名字?”
宁娇娇一边说着话,一边向前走去,离渊跟在她身后,又听她说道:“——还偏偏我一个都不认识。”
离渊闻此,骤然停下脚步,又无法看着她淋雪,加快了几步走到她身旁,只握在伞上的手更紧,骨节泛白,脸『色』更苍白到毫无血『色』,他咳了几声,勉强牵起嘴角低声道:“无妨,在下唐突,如若……”
离渊似乎想要再说什么,在这一刻猛烈地咳嗽起来,胸膛剧烈的起伏,仿佛下一刻就又会如一日般烟消云散,直把身旁的宁娇娇吓了一跳,赶紧回身扶住他,再不顾之前的想法,连声问道:“怎么回事?恶火残余吗?还之前留下的上古魔气未净?你还撑得住吗?你先忍一下,我给你渡写灵气,我们再去——”
宁娇娇的话没有说完,手腕被扣住,轻轻一拽,猝不及防间便跌入了一的怀抱,下一秒,唇上被温热柔软覆盖,本撑在头顶的伞向下倒去,将两的身影遮蔽。
这个吻没持续很久,甚至以说一触即离。
若现在还反应不过来,宁娇娇就白活这么些年了,她又好气又好地看着离渊:“有长啊,还学会装怜了?”
离渊扬眉,一手撑着伞,一手牵着她往前走:“嗯,不过成功,还要感谢宁小姐在下不设防。”
这说话慢条斯理的,嗓音温润,含着丝丝意,表面上仍副云淡风轻的贵公子模样,旁乍一看一觉得这位白衣公子个光风霁月的君子,谁想要他会说出这样不要脸的话呢。
宁娇娇轻哼一声,她甚至觉得离渊现在有几分得意。
两穿梭于集市群,宁娇娇忽然发现了什么,拍了拍离渊的手:“你看——你等我一下,我再去买根糖葫芦!”说完就直接从伞下离开,跑得飞快。
离渊被她推开时怔了一秒,而后失。他当然不等在原地,他握着伞,顾不得自半身风雪,快步跟在宁娇娇身后,好脾气地将伞撑在了宁娇娇的头顶。
“呀,你这情郎倒不错。”卖糖葫芦的大爷着宁娇娇比了个手势,悄声道,“信老爷子我的眼光,小姑娘,你的这情郎啊,靠谱!好好过啊!”
大爷淳朴的话语带着最干净的祝福,宁娇娇接过根糖葫芦,转身钻入了位‘靠谱’的白衣公子怀中。
“要不要吃一颗?”她眨眨眼,举起了手,“说起来,这么多次,你好像一次都没吃到过。”
这么一想倒还。
离渊想起往事颇觉好,顺着宁娇娇举起的姿势,叼走了顶端的颗糖葫芦。
“好不好吃?”
“好吃。”离渊声音很轻,似害怕短短一个词太过敷衍,他又道,“很甜。”
甜?
糖葫芦不都酸甜的么?内里山楂,怎么会很甜呢?
宁娇娇摇摇头,嘀咕着离渊还不懂品尝美食,不过她的心情显然很雀跃,咬下了一颗糖葫芦,又开始东张西望地打量起周围的景物起来。
不过这一次,她没有再成功地抛下身旁的白衣公子。
离渊牵住身旁的手,一根一根将手指顺着方的指缝『插』\\入,直到两者密不透风,好似再融不任何东西横在其中。
耳旁皆凡尘喧嚣,裹挟着风声雨声嘈杂声,声声入耳,唯留下一身影映入心扉。
谓“偏爱白衣”,谓“偏爱冷清”。
谓“偏爱尘世”,谓“偏爱灯火”。
谓花香,谓月『色』。
到头来,都不过偏爱一。
上天九重,俗世七情,红尘六欲,有的世间喧嚣之中,他只认了一个。
从始至终。
离渊眉眼弯弯,隔着一柄伞,心中轻声许下最终的诺言。
白雪皑皑扫过猎猎红尘,襟怀万里山河,而山河中唯你最璀璨。
如工笔史书中传世不灭的月光,如峙黑夜时唯一亮起的灯火。
待到天地寿尽,日月命绝。
永生永世,我只为你情钟。
【完】





